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