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。督 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 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