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 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