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 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 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