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