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 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 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