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