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