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