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