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 ,王使郎中 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 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 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 验王。王闻汉使 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 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