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