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