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