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 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 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 奚齐。变所从来 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