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