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