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