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,穰侯为相 国,将兵攻魏,走芒卯, 入北宅,遂 围大梁。梁大夫须贾说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长吏谓魏王曰:‘ 昔梁惠王伐赵,战胜三梁,拔 邯郸;赵氏不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人攻卫,拔故国 ,杀子良;卫人不割,而故地 复反。卫、赵之所以国全兵劲而地不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 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中山数伐割地,而 国随以亡。臣以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 可为戒也。 秦,贪戾之国 也,而毋亲。 蚕食魏氏,又 尽晋国,战胜暴子,割八县,地未 毕入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之有哉!今又走芒卯,入 北宅,此非敢攻梁也 ,且劫王以求多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王背楚、赵 而讲秦,楚、赵怒 而去王,与 王争事秦,秦必受之。秦 挟楚、赵之兵以复攻梁,则国求无亡不 可得也。原王 之必无讲 也。王若欲讲,少割而有 质;不然,必见欺。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原君 之以是虑事也。周书曰‘惟命不于常’,此言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暴子,割 八县,此非兵力之 精也,又非计之工也,天幸为多 矣。今又走 芒卯,入北宅,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闻魏氏 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梁,臣以为不 下三十万。以三十 万之众守梁七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 复生,不易攻也。夫轻 背楚、赵之兵,陵七仞 之城,战三十万之众,而志必 举之,臣以为自 天地始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者也。攻而不拔,秦兵 必罢,陶邑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 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原君逮楚、赵之兵未至於梁,亟以少割收魏。魏 方疑而得以少割为 利,必欲之,则君得所 欲矣。楚、赵怒於魏之先己也,必争事秦,从以此散,而君後 择焉。且君之得地岂必以兵哉 !割晋国,秦兵不攻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陶开两 道,几尽故宋,卫必效 单父。秦兵可全,而君 制之,何索而不得,何为而不成!原君熟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侯曰:“善。”乃罢梁 围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