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