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