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