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