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