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