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