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