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