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