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 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 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 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