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