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, 穰侯为相国,将兵攻魏 ,走芒卯,入北宅,遂围 大梁。梁大夫须 贾说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长吏谓魏王曰:‘昔梁惠王伐赵,战胜三梁,拔邯郸;赵氏不割, 而邯郸复归。 齐人攻卫,拔故国,杀 子良;卫人不割,而故地复反。卫、赵之 所以国全兵劲而地不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中山数伐割地,而国随以亡。臣 以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可为戒也。秦,贪 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蚕 食魏氏,又尽 晋国,战胜暴子,割八县,地未毕入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之有哉!今又走 芒卯,入北宅,此非敢攻梁也,且劫王以求多 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 王背楚、赵而讲秦,楚、赵怒而去王,与王争事秦, 秦必受之。秦 挟楚、赵之兵以复攻梁,则 国求无亡不可得也。原王之必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少割而 有质;不然,必见 欺。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 原君之以是 虑事也。周书曰‘惟 命不于常’,此言幸之不可 数也。夫战胜暴子,割八县,此非兵力之精也,又非计之工也,天幸为多矣 。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 ,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闻 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 上戍大梁,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众 守梁七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复生,不易攻也。 夫轻背楚、赵之兵,陵七 仞之城,战三十万之 众,而志必举之,臣 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者 也。攻而 不拔,秦兵必罢,陶邑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方 疑,可以少 割收也。原君逮楚 、赵之兵未至於梁,亟以少割收魏。魏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利 ,必欲之,则君得所欲 矣。楚、赵怒於魏之先己也,必争事秦,从以此 散,而君後择焉。 且君之得地岂 必以兵哉!割晋国,秦兵不攻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陶开 两道,几尽故 宋,卫必效单父。 秦兵可全 ,而君制之,何索而不得,何为而不成!原君熟虑之而无 行危。”穰侯曰:“善。”乃罢梁围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