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