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