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