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