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