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