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 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