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