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