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