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 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