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