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 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