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 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