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