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