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 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 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 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 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 者,则明 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 悟,辞言无所击排 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 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 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 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 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 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