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